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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上海戏剧学院表演(木偶)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

来源:上海戏剧学院 2016-1-8 16:01:26

表演(木偶)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

  表演(木偶)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条件(形象、身高、音色、语言等)以及木偶操纵模仿能力、表现力、协调性、想象力等专业素质进行综合性的测试、评判与确认。

  一、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(专业总分:100分)

  (一)初试:(成绩为合格、不合格)

  1、语言:自备诗歌、散文或寓言等(任选一项)。

  2、演唱:自备歌曲一首。

  3、表演:自备单人小品。

  (二)复试:(成绩为合格、不合格)

  1、形体:自备舞蹈、武术或体操(任选一项)。

  2、表演:命题即兴表演。

  3、艺术特长展示:自备木偶、戏曲、乐器等(任选一项)。

  (三)三试:(100分)

  1、木偶操纵模仿(45分)

  2、皮影指法检测(45分)

  3、综合面试(10分)

  二、录取方法:

  (一)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,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。

  (二)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。

  (三)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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